在第二类医疗器械技术审评和注册咨询中,我们发现部分企业对医疗器械注册法规和标准要求、申报资料准备、研究评价标准和方法仍缺乏认识和了解,现将技术审评发补中的常见问题以及日常咨询中的共性问题进行梳理,希望能让大家更直观、更详细地了解相关技术审评要求,不断提升我省医疗器械注册申报的质量和效率。
参照《一次性使用活检针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如产品结构设计和取样原理不同,建议申请人划分为不同注册单元。例如:手动式活检针、机动一体式活检针、机动装配式活检针,因其产品结构组成不同,而导致产品性能指标不同,建议划为不同注册单元。 注册申请人在进行产品货架有效期验证时应考虑产品材料、使用频率、清洗、消毒和灭菌方法等因素对产品的影响,结合临床实际使用的情况,获得货架有效期或使用期限的验证结果;同时还应提交清洗、消毒、灭菌过程对产品性能影响的相关验证资料。 (一)申报产品有适用的强制性标准 产品技术要求引用强制性标准的形式为“直接引用强制性标准条款具体内容”、“标准编号”或者“标准编号+年代号”。强制性标准更新,仅发生标准编号和/或年代号的变化,涉及产品技术要求引用的强制性标准条款内容并未发生变化。 (二)申报产品无适用的强制性标准 产品技术要求参考引用了某个强制性标准的条款内容,强制性标准更新,标准编号和/或年代号发生变化,涉及产品技术要求参考引用的强制性标准条款内容未发生变化;或者涉及产品技术要求参考引用的强制性标准条款内容发生变化,但产品技术要求仍参考引用更新前的强制性标准条款内容。 上述两种情形下,产品技术要求不发生变化或者仅更新引用的标准编号和/或年代号,无需办理变更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