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医疗器械产品分类界定登记表。应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 产品照片和/或产品结构图。
3. 拟上市产品技术要求。
4. 拟上市产品说明书。
5. 属于新产品的相关资料(如有),应当包括:
1)与已上市产品、分类目录或分类界定通知文件中相关产品的分析及对比,并说明符合新研制尚未列入分类目录产品的判定原则;
2)核心刊物公开发表的能够充分说明产品临床应用价值的学术论文、专著及文件综述;
3)产品的创新内容;
4)信息或者专利检索机构出具的查新报告;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6. 所提交资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并作出材料如有虚假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
7. 其他与产品分类界定有关的材料。
8. 申报资料时,非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本人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