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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动态

北京各区医疗器械政策总览

2024-10-11 返回列表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政策来源:

《北京市加快医药健康协同创新行动计划(2024-2026年)》

支持条目:

1、建立药械研审用联动的服务机制。建立加速创新药械研发应用的全流程服务工作机制,在临床试验、注册上市、生产落地、入院应用等关键环节加强跟踪服务,及时解决问题,强化工作评估,提升服务水平。

2、提高审评效率。积极对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相关单位,做好沟通协调等工作。引导检测检验、临床试验和注册申报服务等第三方机构集聚发展。发挥国家医疗器械技术审评机构北京服务站、北京药品医疗器械创新服务站作用,拓宽审评交流渠道,强化指导服务。缩短药品进口检验时间,提高通关效率。

3、加速创新药械入院应用。推动医疗机构建立定期召开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会议的长效机制。加强服务创新药申报进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有关工作。引导市属医院将创新药加快入院应用,对纳入医保目录的药品本着“应配尽配”原则尽快入院。对符合条件的、涉及新医疗技术的创新医疗器械可随时申报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试行期间满足条件的,医疗机构可申请统一定价和医保论证。通过订购、首购等方式促进医疗器械研发,加快创新产品入院应用。

4、促进医疗器械提质增效。壮大医疗机器人等领域产业规模,推动国际高端医疗器械产线落地,促进进口产品在京生产,提升医疗器械产值在医药工业中的占比。在生命支持等领域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企业加快产品海外注册,拓展销售渠道,提升市场开发能力。

政策原文:

https://www.beijing.gov.cn/zhengce/zhengcefagui/202405/t20240523_3692425.html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政策来源:

北京市支持创新医药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2024年)

支持条目:

1、对创新医疗器械企业的审评服务前置

2、推进《中关村创新医疗器械产品目录》和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目录产品进医院

3、支持建立医用机器人等创新器械应用培训中心

支持方式及金额:

1、2024年新增10个创新医疗器械获批上市

2、实施创新药械“随批随进”

3、加快创新医疗器械推广使用

政策原文:

https://www.beijing.gov.cn/zhengce/zhengcefagui/202407/t20240723_3757616.html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政策来源:

北京市关于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支持条目:

对近两年内通过FDA、EMA、PMDA、WHO等国际机构注册,且在本市生产并在相应国外市场实现销售的药品和高端医疗器械

支持方式及金额:

给予200万元奖励,单个企业年奖励额不超过1000万元。

政策原文:

https://www.beijing.gov.cn/zhengce/zhengcefagui/202112/t20211224_2571769.html?eqid=e857100100022a03000000036497e753

海淀区

政策来源:

海淀区促进医药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支持条目:

1、支持高端医疗器械研发。对首次获得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并在区内产业化形成销售收入达到1000万元的产品,对首次获得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对首次进入国家/北京市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的医疗器械,对首次进入美国FDA《突破性器械项目指南》(Breakthrough Devices Program)通道的医疗器械产品的研发生产企业。

2、对在海淀区生产或结算的医疗器械企业,单品种年产值或销售收入首次突破3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2亿元、10亿元、20亿元。

3、对首次获得美国食品药品监督局(FDA)、欧洲药品管理局(EMA)、欧洲共同体(CE)、日本药品医疗器械管理局(PMDA)等机构批准,获得境外上市资质并在相关国外市场实现销售的医疗器械。

4、发布关键核心技术“揭榜挂帅”专项。围绕医学影像设备核心零部件等底层技术重点领域,由政府发布攻关方向。

5、支持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医药健康领域全产业链应用项目。聚焦数字技术驱动的未来趋势性项目,支持AI辅助影像识别与诊断、智能化手术机器人、脑机接口与类脑芯片、新型生物医用材料、可穿戴设备、数字疗法等医工交叉结合项目,开展医疗应用场景,提升疾病预防、诊断和治疗水平;支持开展临床试验智能管理、生产工艺数字转型等场景应用。

支持方式及金额:

1、择优给予不超过研发投入30%,最高100万元支持;

择优给予不超过研发投入30%,最高300万元支持;

择优给予不超过研发投入30%,最高500/300万元支持;

择优给予不超过研发投入30%,最高800万元支持。

以上政策原则每家企业每年支持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上述各奖励不重复叠加,择优取高予以支持。

2、分别给予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支持,每上一个台阶奖励一次,实施晋档补差,但不超过企业当年的综合贡献。

3、择优给予不超过海外发生的实际注册费用(含海外注册费、检测费、当地代理费)30%,每个品种最高给予100万元支持,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4、根据项目技术创新性和投入情况给予最高1000万元支持。

5、参照技术创新性、投入情况等,给予最高3000万元支持。

政策原文:

https://www.bjhd.gov.cn/ywdt/

朝阳区

政策来源:

数字医疗产业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及专项支持政策

支持条目:

1、支持人工智能辅助诊断和辅助治疗产品开发,支持企业和科研机构开发具备鉴别诊断、性质判定等功能的人工智能辅助诊断产品,以及针对临床诊疗需求,实现手术规划和治疗决策等功能的人工智能辅助治疗产品。

2、支持手术机器人、医学影像设备、体外诊断(IVD)产品、基因检测与合成设备、手术治疗及生命支持设备、中医诊疗装备、智能医疗软件等智能化医疗器械产业的发展。

支持方式及金额:

1、对产品技术、性能处于国内外领先水平,具有较高临床价值的产品,最高支持额度不高于500万元。

2、对纳入国家医疗器械创新或优先审批通道的第三类医疗器械完成临床试验的,单个产品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资金支持;其他第三类医疗器械完成临床试验的,单个产品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资金支持;对首次取得二类、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在朝阳区产业化的医疗器械产品,单个产品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500万元。单个企业每年奖励额度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政策原文:

http://www.bjchy.gov.cn/dynamic/news/4028805a8ed6c88e018ee5b3d8f1089c.html

昌平区

政策来源:

中国(北京)自贸试验区科技创新片区昌平组团促进医药健康产业发展支持办法

支持条目:

1、对新获得(含新引入)医疗器械注册证且实施产业化的三类医疗器械通过国家创新医疗器械特别或优先审查程序的单品种。

2、支持推广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

3、对新获得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欧盟药品管理局(EMA)等国际权威机构认证的药品和三类医疗器械。

4、对单品种年产值首次突破5000万元、1亿元、5亿元、10亿元、20亿元的医药健康企业。

支持方式及金额:

1、单品种给予最高200万元资金支持;

单品种可给予最高300万元资金支持;

2、对委托医药健康企业生产其所持有或拟申报上市产品的企业,按照不超过该品种实际交易额的10%给予资金支持。对医药健康企业按照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承担生产的,按照不超过实际投入金额的20%给予资金支持。

3、按照不超过实际注册费用(含海外注册费、检测费、当地代理费)的30%给予资金支持。如该产品已获得市级同类资金支持,则给予市级支持资金10%的一次性配套奖励。

4、分别给予20万元、40万元、2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的奖励。

政策原文:

https://www.bjchp.gov.cn/cpqzf/xxgk2671/zfwj/qzfbwj/cp5713219/index.html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政策来源:

1、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促进医药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2、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促进高端医疗装备智造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3、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加快四大主导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支持条目:

1、支持医疗器械研发。对首次取得二类、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确定在区内产业化的医疗器械产品。

2、支持重大科技专项攻关。对承担国家、北京市重大科技和产业专项且符合经开区发展方向的。

3、支持集中带量采购产品产业化。鼓励企业参加国家、北京市药品、医疗器械集中带量采购,对于在区内产业化的首次中标药品、医疗器械产品。

4、支持拓展海外市场。深度融入全球科技创新网络和供应链体系。支持创新药物、医疗器械研发企业授权跨国公司进行技术研究和产品开发等商业合作。

5、支持企业申请国外注册认证。对首次获得美国食品药品监督局(FDA)、欧洲药品管理局(EMA)、欧洲共同体(CE)、日本药品医疗器械管理局(PMDA)、世界卫生组织(WHO)、国际药品认证合作组织(PIC/S)等机构批准,获得境外上市资质并在相关国外市场实现销售的药品和医疗器械。

6、支持高端医疗装备研发。对首次进入国家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的高端医疗装备产品的研发生产企业;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首次取得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并在区内经认定的医药产业空间产业化的企业。

7、台(套)技术突破、应用示范和系统集成,鼓励区内应用单位与研制单位强强联合开发首台(套),推动重大创新成果实现产业化。

8、强化专业技术服务。鼓励区内高端医疗装备研发生产企业在经开区认定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企业与该平台无投资关系)购买专业技术服务。

9、对企业高端医疗器械国家和市级科技计划及项目启动临床I、II、III期研究项目的。

10、区内企业承接优质项目转化,实现转化应用并获得生产批准的创新产品。

支持方式及金额:

1、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500万元,单个企业每年奖励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

2、给予最高1:1的资金配套,每个项目年度支持金额最高为2000万元。对承担特别重大项目的,按"一事一议"给予支持。

3、按照中标总价3%的比例予以奖励,单个品种最高奖励额度不超过300万元。

4、按照单个品种首付款20%的比例,进行一次性资金奖励,给予授权方最高额度不超过500万元的资金支持。

5、按照实际销售额1:1的比例给予一次性奖励,单个产品最高奖励额度不超过100万元,每家企业每年奖励额度不超过300万元。

6、给予一次性奖励资金300万元;按照项目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额(土地购置费用除外,下同)30%的比例给予一次性奖励,每个项目最高支持额度不超过500万元。每家企业每年支持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

7、对符合支持条件的首台(套)项目,给予研发方不超过首台(套)认定合同实施金额的30%支持。

8、按照实际租金50%的比例给予补贴,补贴单价不超过1.5元/天/平米,每家企业每年补贴额度不超过50万元,补贴期限三年。

9、最高给予2000万元资金支持。

10、每项最高给予5000万元的资金支持。

政策原文:

https://zcdx.kfqgw.beijing.gov.cn/#/policy/detail/1078639545718628352

https://zcdx.kfqgw.beijing.gov.cn/#/policy/detail/1078639545718628352

https://zcdx.kfqgw.beijing.gov.cn/#/policy/detail/768057482521583616

大兴区

政策来源:

大兴区促进医药健康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

支持条目:

1、对获批纳入国家医疗器械创新或优先审批通道的第三类医疗器械完成临床试验的。

2、对三年内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三类医疗器械产品且已实施产业化的项目。

3、对于通过国家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的三类医疗器械产品,三年内取得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且已实施产业化的项目。

4、对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医疗器械注册人,委托生物医药企业生产其所持有产品。

5、对生物医药企业按照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承担生产的。

6、对上年度获国家、市级专项资金支持的企业,分别按照1:1、1:0.5给予配套资金支持。

7、对单品种产品年产值首次突破5亿元、10亿元、20亿元的医药企业。

8、对通过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欧洲药品管理局(EMA)、日本药品医疗器械管理局(PMDA)、世界卫生组织(WHO)、国际药品认证合作组织(PIC/S)直接注册等国际权威认证的药品和医疗器械(仅限医疗器械三类)。

支持方式及金额:

1、给予最高300万元的资金支持。其他第三类医疗器械完成临床试验的,给予最高 100 万元的资金支持。

2、单个品种给予一次性200万元资金支持,单个企业每年支持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3、每个许可证给予一次性300万元资金支持。

4、按该品种实际交易金额的10%,给予最高500万元资金支持,单个企业每年最高支持不超过2000万元。

5、按实际投入费用的10%予以支持,每个品种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单个企业每年最高支持不超过3000万元。

6、获得国家级专项支持的企业年度最高配比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获得市级专项支持的企业年度最高配比额度不超过500万元。

7、分别给予2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一次性支持。

8、每个产品给予一次性100万元资金支持,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政策原文:

https://www.bjdx.gov.cn/bjsdxqrmzf/zwfw/zfwj67/1380045/2031684/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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