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2017年修订)构建了多层次、多维度的标准体系,将标准分为五类: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
定位:全国范围内统一技术要求,是标准体系的核心。
强制性(GB):仅针对保障人身健康、安全、生态环境等领域,如GB 18382-2021《肥料标识内容和要求》。
推荐性(GB/T):占国家标准主体,如GB/T 19001-2016《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指导性文件(GB/Z):技术过渡期或新兴领域,如GB/Z 38649-2020《电动汽车安全指南》。
定位:补充国家标准,针对特定行业技术需求。
代号规则:行业拼音首字母+“/T”(推荐性),如轻工(QB/T)、化工(HG/T)。
逐步退出强制领域:2017年后行业标准仅保留推荐性,原有强制内容整合至国家标准。
定位:满足地方特色需求(如气候、文化、产业),如DB44/T 123-2020《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规范》。
无强制性:修订后地方标准均为推荐性,且不得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冲突。
定位:市场驱动,填补标准空白或快速响应技术创新。
灵活性高:由社会团体自主制定,如中国通信学会发布5G相关标准。
典型场景:新兴领域(区块链、人工智能)、细分市场(团体定制服务标准)。‘
定位:企业生产、服务的内部技术要求,可高于国家或行业标准。
自我声明公开:企业需向社会公开标准内容(通过“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法律责任:企业标准的技术要求不得低于国家强制性标准。
强制性国家标准 > 推荐性标准(国标、行标、地标) > 团体/企业标准。
下级标准不得与上级强制性标准冲突,且技术要求可更严格。
优先适用原则: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未覆盖的领域,可制定地方、团体或企业标准。
市场导向:鼓励团体和企业标准通过竞争提升质量,推动技术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