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5年4月7日—5月7日
请于2025年5月8日前将反馈意见表(见附件3)反馈至电子邮箱wys-xbs@nifdc.org.cn,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医疗器械分类规则反馈意见”。
附件:
1.医疗器械分类规则(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2.《医疗器械分类规则(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
3.反馈意见表(模板)
征求稿与正式稿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