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产品技术审评,指导申请人进行眼科激光光凝机产品注册申报,我中心组织起草了《眼科激光光凝机注册审查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经调研讨论,形成征求意见稿。
为使该指导原则更具有科学合理性及实际可操作性,即日起在我中心网上公开征求意见,衷心希望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管理者及从业人员提出意见或建议,推动指导原则的丰富和完善。
请将意见或建议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于2021年10月22日前反馈我中心。
反馈意见邮件主题及文件名称请以“《眼科激光光凝机注册审查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反馈人员/单位名称”格式命名。
联系人:刘柏东
电话:010-86452636
电子邮箱:liubd@cmde.org.cn
附件:
1.眼科激光光凝机注册审查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docx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
2021年9月30日
《眼科激光光凝机注册审查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表.docx